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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材借用辦法

中國文化大學英國語文學系系學會器材借用辦法

 

  • 器材借出屬服務性質,非英文系學會之義務,本學會有權利決定器材借出與否。
  • 本系師生借用,只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(如身分證、學生證)並向本學會之任何幹部填寫器材借用登記單後方可借用。若非本系之師生借用,都必須向本系系會長填寫器材借用登記單
  • 使用完畢後,請務必將器材送回英文系系圖,填寫歸還時間並告知系圖人員,待檢查無損壞後,方可取回證件。
  • 借出或歸還時請仔細清點器材,確保無任何損壞或遺失(包括配件)。
  • 各器材借出後若有遺失或故意損壞,應由借用人負責賠償,若未賠償前,證件扣留並停止借用器材,直到賠償為止
  • 歸還期限:物品借用,務必於五日內歸還,如使用時間超過五日,逾期每日罰金新台幣五十元整(不含國定假日)。若因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如期歸還者(如颱風假),可延順一天。
  • 如遇特殊情形,英文系學會得隨時收回所借器材。
  • 每學期停課前一週,不再借出器材,以便於清點器材;如有特殊需求,可另行提出。
  • 具畢業生身分之學生,於校訂辦理網路離校之期限內,歸還所有器材,方可辦理離校手續。
  • 本社社團辦公室內適用本辦法之器材,依屬性區分詳列如下:
  1. 一般器材:長桌
  2. 不外借之器材:印章、存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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